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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长治一女子贩卖毒品被依法刑事拘留

    信息发布者:郑俊苗
    2018-03-18 16:22:19   转载

    长治一女子贩卖毒品被依法刑事拘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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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8-03-13 11:48:08113本地头条

    3月6日,龙泉镇派出所民警同志经过内查外调,细致排查,获得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。龙泉镇大山南村的马某涉嫌贩卖毒品,警方对其依法展开调查,并当场在马某家中查获疑似毒品以及涉毒工具若干,并查获了前来购买毒品的李某(男,28岁,长治县人)。

    经过迅速审问,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。该罪犯多次在家中向李某等人贩卖毒品,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,李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并社区戒毒。

    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    最近一段时间,不知道为什么吸毒风盛行。在全国来说,山西省的吸毒人数要排在前列了。可要说山西省范围内,壶关的名气就大了,但,这种名气是恶劣的,是应该抵制的。我们要学的应该是先进的文化,而非万恶的“吸毒”。就如同本案中的马某,身为一个女性,难道不应该学习一些先进的文化,例如跳舞吗?就只想着不劳而获吗?当然,不论男女老少,都应该远离毒品,珍爱我们宝贵的生命。不是吗?

    毒品带给人们的,就如同上面这张图片。使吸毒者的面容憔悴,形容枯槁。还会使人的精神扭曲,最终走上卖房卖车,甚至于卖妻儿的地步。有的还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这样一个结果谁都不愿意看到,但他却出现了。原因不都是“毒品”引起的吗?

    另外,小微在这里补充一下法律对于吸毒或贩毒的有关规定:

    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

    所以,大家要做的就是远离毒品,珍爱生命,珍惜美好生活。

    来源:微壶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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